金属表面处理网:近年来,有的地方环境执法人员出现粗暴执法、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的情况。比如,有的要求在极短时间内把电镀厂拆除干净,而一厂房的设备和产品往往不可能在几天之内处理妥当。实际上,这种不顾社会效果的简单化做法,不仅付出了不必要的执法成本,还会引发公众和企业的反弹,导致负面舆论传播,不利于今后环境执法工作的开展。

首先,北京中科创新认为,执法需要讲究策略。加强环境监管,不能只是简单地贴封条查封扣押,不能只是简单地下一道行政命令限产停产。在强调让环保法长出獠牙、铁面执法的同时,还要给企业一定的缓冲时间,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这是政府加强环境管理不可偏废的两方面。即使一些企业必须关停取缔,也要依法进行,要留给企业处置其合法资产的时间,而不能粗暴地拆除厂房。 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绝非完全对立的双方。在环境监管中,企业既是监管对象,也是服务对象。而且,有时候服务往往是更有效的监管。企业有的环境违法行为,完全可以通过政府有效的服务得到改变或解决。只重视严查环境违法,不帮助企业分析环境违法的原因、得失和解决之道,这样的环境执法很难得到群众的拥护与企业的支持。 环境执法者应该怀有公仆之心、恪守为民服务原则,对企业要坚持严格管与热心帮相结合,既要有严格执法的“冷面孔”,也要有服务企业的“热心肠”;让环境法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北京中科创新看来,执法者要在坚持铁面执法的同时,摸清表面处理企业的环保需求,围绕金属表面处理企业需求提供精准化、具体化帮办服务,推动其合法生产、达标排放,实现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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