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新的空气迎接亚运会,广州乃至广东,不仅要砍掉汽车的黑尾巴,也要砍掉加油站挥发油气的尾巴。记者日前在广东省石油行业学会组织召开的油气治理研讨会了解到,明年前,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主要城市要对所有油库和加油站进行油气回收,每年不仅可以少往空气中排放6万多吨污染物,收回的汽油再销售,还可以赚5亿元。
据介绍,广东省有油站5590个,油库200多座,汽油年消耗量800多万吨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汽油消耗量约630万吨。根据环保部门粗略计算,这些油库、油站每年挥发出来的挥发性有害物达6万多吨,是造成灰霾重要元凶之一。此外,这些挥发物对人体也危害,存在致癌的风险。
如此说来,对油气进行回收,不仅十分必要,而且万分迫切。那么,这样一个利国利民的好事情,为何现在才着手来搞呢?
其实,早在上世纪70年代,国内石油系统科研单位和企业就开始了油气回收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其成果比美国早了5年。但在随后的10年间,一些关键问题始终未能被有效突破,使得国产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效率低,油气回收率低的弊端暴露无遗。无奈,国内企业于是把目光转向后来居上的国际市场。有专家感叹,我国的油气回收工作,是典型的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究其原因,与人们环保意识差,企业社会责任心不强是分不开的。
据称,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民众的节能环保意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都很强。任何有损于公共环境卫生、人类健康以及企业形象的事情,人家都会想方设法避而不做。而在我国,别说民营小企业的环保及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国有大企业的公共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如何,大家都十分清楚。一些企业负责人可以一掷千金地豪赌海吃海喝,但要他投资建设类似油气回收一类的节能环保项目时,则会一百个不情愿地斤斤计较。
当然,民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与社会责任,是在严格的法治环境中逐渐形成的。美国早在1970就颁布了空气清洁法,并在随后多次进行修改,对加油时的油气逸散及油气回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在欧洲,德国、荷兰和瑞士等国家自上世纪80年代后期全面实施油气回收项目,欧盟已经制订相关法规,要求会员国逐年推动油气回收项目。如今,发达国家油气回收装置使用率已经超过90%,每年产生直接效益500多亿元,而我国目前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使用率仅10%,油库油气回收装置使用率仅30%,相当于美国上世纪90年代的水平。不仅如此,我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是针对其他污染物而不是针对油气制定的。法律法规的滞后,是导致民众和企业环保意识与社会责任欠缺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对现有法律法规执行的不严,更使一些企业肆无忌惮。专家介绍说,我国其实有3个油气回收标准,已经实施多年,但迄今为止,却鲜有执法部门去真正检测,抑或对超标排放企业进行曝光和处罚。正是这种有法不依,违法不纠的现象,使得有关部门煞费苦心推出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法规成了一纸空文,迟滞了我国油气回收技术推广与普及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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